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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身中知识产权双刃剑

发布时间:2012-02-20

两年多前,苹果为防止唯冠漫天要价而“瞒天过海”,却百密一疏,iPad商标案将会怎样演进?
       在全世界都高歌猛进的苹果公司,眼看着就要在小阴沟里翻船了。
       由于涉嫌在中国大陆使用iPad商标侵权,苹果的iPad系列平板电脑已经在部分城市下架。苹果公司也一改往日沉默,于2012年2月14日晚发布官方声明称,“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香港法院已支持苹果。我们在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表示,“没有讲明苹果到底是购买了哪家唯冠的iPad商标权,到底是母公司香港唯冠国际,还是子公司台北唯冠?还是深圳唯冠?所谓香港法院支持也没讲清楚,到底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有没有法律文书?我们作为案件当事人,从来没有听到香港法院这么讲过。苹果的确已在香港起诉深圳唯冠,但香港法院尚未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何来支持一说?”马东晓是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亦是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
       深圳唯冠1991年成立,曾是全球第四大平板显示器制造商,但如今债台高筑。其母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0334.HK,以下称唯冠国际)财报显示,流动负债净额达28.7亿元,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对中国银行等八家银行的负债大约为1.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45亿元。这家公司目前被认为惟一值钱的资产,就是它在中国商标局注册的一个iPad商标权。
        全球市值最大的明星公司和颠覆性畅销产品、巨额的工商罚单、果粉们对iPad产品下架的强烈关注,让一桩在律师们眼里普通的商标纠纷案,成为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美期间常被媒体提及的花絮:究竟是谁在侵犯知识产权?
百密一疏
       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在华商标归属权的争夺,始于2010年6月,苹果在深圳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自己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2011年 1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苹果败诉。深圳中院认为,苹果所出示的商标转让合同,系其中介英国IP公司与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台湾唯冠)签订,被告深圳唯冠没有参与谈判,也没有授权他人处分其商标及订立商标转让合同,且商标转让合同签订人与被告之间的表见代理亦不成立,涉案的商标转让合同对被告无约束力。故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分别是唯冠国际在中国大陆和台湾设立的子公司,2000年,台湾唯冠在多个国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第二年,深圳唯冠又到国家商标局注册了iPad商标。2006年,苹果开始策划iPad时,发现该商标归唯冠所有。2009年12月,苹果通过其中介英国IP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与台湾唯冠签署了包括“iPad”在内的全球商标转让协议。2010年2月,IP公司又以10英镑的对价,向苹果转让了有关商标。但苹果为防止唯冠漫天要价的“瞒天过海”计却百密一疏——中国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权并不在台湾唯冠手里,而是为深圳唯冠所有。
       一审败诉后,苹果又上诉至广东省高院,有消息称将在2月29日开庭。深圳唯冠并没有就此等待,马东晓在其微博上透露,深圳唯冠向多地工商部门发去投诉函,要求对苹果商标侵权进行立案调查,还在上海和广东向法院起诉苹果侵权,要求对苹果iPad执行禁止令,并将部分苹果的销售渠道商列为起诉对象。同时,深圳唯冠正在准备向海关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苹果iPad的进出口。
        和君创业的公关总监黄一丁也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深圳唯冠已就苹果侵权一案向北京西城区工商分局进行投诉,后者向苹果在北京西单大悦城的直营店开出了2.4亿元的罚单,尚未执行。和君创业是深圳唯冠的债务重组顾问。黄一丁还表示,不排除去美国起诉苹果“合同欺诈”的可能,因为苹果利用壳公司低价购买iPad商标权,本来就欺诈在先。
        而据马东晓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九个省市近20家工商部门介入调查iPad商标侵权案。陆续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广东、河北、江苏等地工商部门对苹果公司侵权iPad展开调查,全国一些地区销售苹果产品的柜台已下架iPad。苹果发布声明的当日,亚马逊卓越、苏宁易购等电子商务网站也接到了苹果公司要求其下架iPad产品的通知。
苹果还有哪些牌?
        此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苹果认为其已经购买了唯冠的全球商标,当然也包括中国大陆;然而,深圳唯冠认为,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谁也无权处置别人的商标。
        业内普遍认为,苹果二审翻案的可能性不大。“从法律上讲,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确实是两个不同的独立主体,股东也不同,不能视为一体。”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徐智达律师分析,除非台北唯冠在出售iPad商标时获得深圳唯冠的明确授权,否则商标权无疑还是深圳唯冠的。
        有消息称,1月5日苹果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时,曾要求该案应适用香港法律判定,因为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唯冠国际是香港上市公司。苹果的意图很明显,香港法律制度对“隐名代理”比较支持。所谓“隐名代理”,是指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苹果认为,深圳唯冠与台湾唯冠构成了隐名代理关系。
        但徐智达认为,本案系商标权属纠纷,在被告所在地中国起诉并使用中国法律,并无不当,除非当事人在转让合同中对纠纷发生后所适用的法律有约定。但一审判决已经表明,深圳唯冠和苹果公司并没有签订过转让合同。
        创新工场法务负责人裘伯纯认为,苹果在此案中有较大的失误:“作为一个跨国公司,在购买商标资产时,应该做好三件事情:一是做好尽职调查;二是所有商标资产都列在所签合同里,作为合同的附件;三是把这个商标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是要到商标局去办理的。而在彼此谈的协议里,应该写清楚,转让者需要授权或者去商标局确认办理转让,苹果可能在这方面存在漏洞。”根据中国商标法规定,商标转让需在国家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被核准之后才算转让完成。2010年4月,苹果曾向国家商标局申请iPad商标过户转让,结果被驳回。
        此前,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曾多次向媒体表示,苹果对此案并不积极。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春泉分析认为,苹果可能对中国法律存在误判。根据《商标法》第56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可以依据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依据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深圳唯冠并不存在损失,但如果依据苹果iPad的获利,确实将是很大数字。”他说,“可能苹果觉得中国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不高,曾经最高的是3亿多元,终审下来实际只赔了一个多亿,所以苹果有些大意了。”
         一旦终审维持原判,苹果在中国不但会遭遇所有侵权产品的下架处理,还会面临各地工商部门的天价罚单。同时,苹果可能还需更换商标,并面临唯冠后续的诉讼,要求其赔偿过去两年的侵权损失。此前深圳唯冠曾有要求苹果赔偿100亿元人民币的说法。
        当然,苹果手里并不是没有牌可以打。杨春泉认为,苹果在中国的代工业务举足轻重,如果中国禁止苹果的进出口,苹果把代工迁到越南、马来西亚也不是不可能,这对富士康等代工企业和国内地方政府都是很大压力。
        同样,也存在一些对深圳唯冠不利的法律条文。根据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未投入实际使用的,如果确定无实际损失和其他损害,一般不依据侵权人的获利确定赔偿;如果注册商标已经连续三年没有使用的,可以不支持其损害赔偿要求。
        黄一丁表示深圳唯冠还有一些自己iPad产品的库存。但如果这一点得不到证实,唯冠也有可能得不到赔偿。
        据他介绍,苹果起诉前,深圳唯冠和苹果曾就商标转让进行谈判,但因价格问题一直未达成协议。“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让苹果愿意重新谈判,和解是我们最终的目的。”黄一丁说。
最担心的不是司法权力,而是行政权力
       令苹果始料未及的是,一审败诉引发了全国工商部门的关注和调查行动。“其实苹果现在不担心唯冠,而是担心各地的工商机关,因为你不知道他会开出多少钱的罚单。”杨春泉认为,苹果对中国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可能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中国对知识产权实行保护双轨制,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对于行政执法保护,跨国公司一直很喜欢用,因为行政保护不需要太多律师费、诉讼费,政府行政执法的效率也很高。然而这次枪口调转过来了,跨国公司自己成了被处罚的对象。”杨春泉说,“虽然民事中没有惩罚性赔偿,但是用行政执法,惩罚是按照违法所得的比例来罚款,就不是一个小事情了。”
       不过,对于当前各地工商机关查扣iPad产品的行动,业内也有不少争议。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认为,目前进行的诉讼是苹果与深圳唯冠之间的商标行政确权纠纷,并非侵权纠纷。也就是说,苹果是否侵犯了深圳唯冠的商标权尚不确定;而且苹果公司已经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结果不能成为工商机关采取行动的理由。
       上海市工商局杨浦分局和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两位要求匿名的官员透露,目前各地均是工商部门接到权利人的举报投诉而开展的调查,并非主动去查扣。上海工商人士认为,如果工商部门将一审判决书作为依据当然是不妥的,但如果是依职权进行调查,掌握的证据能充分证实侵权存在,自行处罚也是可以的,“因为判决书并非工商部门执法的必要依据”。
        也有业内人士强调,如果是在美国,只要法院接受了商标权起诉,就会立刻禁止销售。马东晓在其微博中表示:“商标权是绝对权,权利人禁止他人侵害是应有之义;暂扣涉嫌侵权产品是工商执法的调查手段,连查扣都不行,这不是不让调查了吗?如果所有假冒商标案件中假冒人都提起一个权属诉讼,工商都要等着法院判决后再调查,岂非侵权人的美事?”
       财新采访的多位法律界人士都认为,此案很可能会以和解了局。而在iPad商标案被报道后,有网友查询国家商标局网站发现,另一家当前炙手可热的美国公司Facebook,已在中国申请注册了除“非死不可”外的脸谱、脸书、面书、飞书博、飞思簿、菲丝博克等61个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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