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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中兴知识产权纠纷烽烟再起

发布时间:2011-05-04

日前,作为中国电信设备行业的两大龙头企业,华为与中兴互相展开了“专利战”。华为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等欧洲国家对中兴提起诉讼,称中兴侵害了华为的数据通信卡和高速移动通信技术方面的专利权及商标权。随后,中兴表示“震惊”,并称正在国内法院起诉华为侵犯了中兴通讯在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LTE)方面的专利。
  事实上,中兴不仅仅陷于与华为的专利侵权纠葛。4月1日,国际电信设备巨头爱立信在英国、意大利和德国也对中兴提起侵权诉讼。华为方面除了与中兴的专利纠葛之外,几天前刚刚了结与摩托罗拉的知识产权法律纠纷。而同处深圳的两大明星企业同室操戈,无疑更加让人们关注。
  旧怨2年未了
  2009-2010年,比利时一家名为Option的无线网络设备商向欧盟起诉中兴与华为等企业的数据卡(也称上网卡)产品倾销及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至2010年6月30日,欧盟正式宣布立案,对中国数据卡发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两项调查,涉案金额约41亿美元。
  当时,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甚至还在北京召开记者会,指责欧盟“保护主义”。因该案涉及欧盟贸易体系中最敏感的“三反(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问题,若中国企业败诉,后果可能非常严重——欧盟可对每件中国生产的数据卡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可达60欧元以上,而目前欧洲市场上该产品的零售价只有20欧元至30欧元。
  后来,这件事从人们视野中淡出。但据了解,作为中国对欧洲数据卡出口企业之一的华为、中兴等参与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牵头的应诉与谈判,整个过程非常低调务实。最终达成的协议是花费1亿美元购买Option 的部分技术和专利授权,使Option做出撤案申请。
  但是,最终肯掏出真金白银的企业却只有华为,作为共同受益者,中兴方面并不愿意摊销为此支出的巨额费用,并且继续以低价策略在欧洲市场扩大销售。对于这样的情况,业内人士评价说,“华为做了冤大头!一边数据卡业务面临低价冲击,收入锐减10亿美元,另一边,却单独承担了1亿美元和解金。”
  对于华为诉讼中兴的意图,华为方面不愿多谈。华为CMO余承东对记者表示,“我们现在需要考虑的是下一个十年。”根据华为2010年财报,2010年华为销售收入达 18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2%。记者了解到,华为内部已经提出,计划用5-10年时间,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美元,这是华为目前销售规模的3 倍。
  华为或只为警告而非钱
  华为起诉中兴是为了讨回旧账吗?2010年财报显示,华为的净利润约为238亿元人民币,中兴即使愿意摊销当年的1亿美元和解金的一半,对华为的财务报表也没太大意义。
  记者从一位不愿具名接近华为内部的人士处了解到,华为或不在乎这些陈年往事,而潜藏着对未来的谋划。“更让华为担心的是,欧洲数据卡市场低价竞争的始作俑者及依靠专利侵权保持价格竞争力的中兴,并未因此吸取教训,继续在欧洲市场进行低价竞争,这些行为极有可能再次引起新的‘三反’调查,并再次‘殃及池鱼’。”
  他进而表示,欧洲市场对于华为来说,太重要了!“华为被迫对中兴发起诉讼,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要求中兴依照国际规则支付专利费用无果或者被拒的情况下,采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晓光教授认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就应该遵循知识产权制度支付费用;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企业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是市场经济中解决问题的正常途径,也是国际通行的惯例。”他认为,专利壁垒已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任何公司可都遇到。中国公司已经在这方面吃过很多亏(如DVD产业),一定要吃一堑,长一智,越早解决越好,以获得国际市场顺利拓展的通行证。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攀则认为,“法律诉讼是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最终解决途径。对于华为来说,在多次邀请中兴进行专利交叉许可谈判,但没有得到响应。如今通过诉讼让中兴能够坐下来谈,达成一致意见,是最希望看到的。”
  深圳战国策首席研究员杨群认为,“中国政府也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过海外专利实战洗礼是走向国际一流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不仅对于华为是这样,对于中兴也一样。”他认为,一定要从国内以及国际市场通盘考虑,以求利用知识产权,寻求利益最大化。知识产权的维权最后一定体现在利益上。
中兴
  LTE成反击主战场
  对于华为的诉讼,中兴方面称已经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侵犯中兴通讯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LTE)若干重要专利递交了诉状。中兴通讯申请法院判决华为公司停止侵犯、赔偿损失以及承担因侵权而带来的其他法律责任”。
  不过,中兴并没有披露起诉的详情。有媒体披露,“中兴通讯是向深圳中院提起的起诉,但深圳中院尚未做出立案决定。”而华为方面也向记者表示,并未接到法院关于中兴起诉的法律文书与通知。
  根据中兴方面公布的资料显示:“2010年,中兴凭借1863件国际专利申请总量,排名由2009年的第23位跃居第2位;2011年第一季度,中兴通讯PCT专利申请量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华为方面的资料则显示:“2006-2010年专利申请量排名前20位的公司中,华为紧追松下、飞利浦位列三甲,中兴则排在美国摩托罗拉、微软,日本三菱和韩国三星之前,位列第十六。”
  对此,有评价称:“专利的申请数量多,并不一定表明企业没有知识产权问题,还必须要提高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能力。中兴如此多的专利,还接二连三地被诉,或许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其专利的质量问题。重专利申请数量,轻质量,这是国内众多企业目前专利的现状。”
  有数据显示,在LTE方面,华为拥有的基本专利份额达到15%以上;中兴在LTE标准必要专利上,目前已经拥有7%的专利;到2012年,有望从目前的7%提升至10%。但实际上,在LTE这个领域的领跑者依然是3G时代的巨头——高通。欧洲电信标准研究所公布的最新LTE标准专利数据库暨知识产权数据库中数据显示:目前,高通以498件专利数继续领跑,约占LTE专利的一半,而华为、爱立信、中兴等剩下的电信设备厂商则以基本相当的专利数量位居第二阵营。
  “和高通所拥有绝对优势的LTE专利份额相比,华为、中兴这些第二阵营的厂商显然更需要采取专利的交叉许可方式来降低专利使用的成本。”评论者认为,中兴现在可以起诉华为侵犯LTE专利,其实华为也可以同样这样做,但这是一个没有赢家的游戏。
  一盘没走完的棋
  虽然,双方在LTE专利领域打得挺热闹,但据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表示,其实LTE并非只有一种规格,而且真正大规模商用可能是5-10年后的事情,现在的纠纷不会立即对各家公司的收入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3G的标准有:TD-SCDMA(中国发起的标准)、WCDMA(欧美发起的标准)、CD-MA2000(美国与日韩发起的标准)之分;但是到了 LTE时代,就只剩下LTETDD 与LTEFDD 两种标准之争;但是LTE却并不一定是中兴宣称的“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4G)”;因为目前的3G标准,可以平滑升级到HSPA+,数据传送速度可以达到 21Mb/S,其后还有100Mb/S以上的升级版,可以与LTE速率差不多匹敌。
  LTE需要重新建设网络,对运营商的资金开销很大,所以现在大多数运营商还没有考虑清楚。而美国第二大移动运营商AT&T公司宣布,它致力于采用HSPA+和LTE两种技术共同提供4G服务。而海外商用的LTE网络也屈指可数——2010年12月,美国最大运营商Verizon 无线在38个主要城市和60个机场推出LTE商用服务;其后,北欧电信巨头TeliaSonera在立陶宛开通LTE商用,由华为提供技术支持,并采用中兴通讯支持2G/3G/4G的4G调制解调器;澳大利亚vividwireless今年底商用TD-LTE,由华为提供设备。
  在中国,是选择LTETDD 与LTEFDD 其中一种,还是两种均投入商用,政府尚未表态,也没有发放LTE商用牌照,所以无论对于中兴、华为,还是高通、爱立信等厂商,这是一盘没走完的棋。有观点认为,在LTE牌照发放前,主管部门均要做好开闸放水合理引导的准备。
  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朱雪忠表示,“政府应当根据我国的科技和经济发展现状,制定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引导政策,解决自主创新过程中制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局性、体制性、政策性瓶颈问题,着力提升自主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的能力。”
  杨群则认为,有必要避免重蹈欧盟“三反”调查的覆辙。他说,“欧洲市场正在从3G进入LTE时代,消费者购买的数据卡也从3G数据卡逐步转向到LTE数据卡。因为速度更快,可以想象在LTE时代,数据卡业务极可能出现当年3G数据卡的市场盛况。但若国内企业继续采取无序价格战的话,LTE数据卡可能还尚未形成规模,就已经像中国的‘出口衬衣’一样了。出口一亿个上网卡,也不能换一架欧洲产的空中客车A380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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